公告日期:2022-09-09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9561 证券简称:永裕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芜湖永裕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庆(信息披露负责人)收到
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芜湖永裕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时 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彭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彭庆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财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2-028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芜湖永裕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
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彭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六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彭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8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2、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 的培训学习,提高守法守规规范运作的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 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495号)
芜湖永裕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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