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8
公告编号:2022-115
证券代码:839551 证券简称:远茂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符合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终止挂牌事宜,针对异议股东制定的保护
公告编号:2022-115
措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可以有效保护异议股东权益。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阮永平
独立董事:姚建国
独立董事:方小桃
2022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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