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赛科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浩赛科技资讯
2018-12-04 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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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04


证券代码:839542 证券简称:浩赛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青岛浩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为进行内部业务调整,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拟决定:

将公司持有的青岛精锐检测有限公司(下称“精锐检测”)100%的股权转让给青岛浩赛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浩赛机械”),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精锐检测的股权。精锐检测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以实缴出资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款共计200万元(人民币)。

将公司持有的浩賽機械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浩赛”)100%股权转让给浩赛机械,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香港浩赛的股权。香港浩赛注册资本200万元(港币),公司未实缴出资,本次转让以实缴出资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款共计1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手浩赛机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3、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分别为69,607,795.74元和31,293,636.23元,本次出售资产总额为1,344,441.61元、资产净额为1,573,414.5元,因此本次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1.93%,未达到50%以上,本次
出售资产的资产净额占公司资产净额的比例5.03%,未达到5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出售过同类资产。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精锐检测、香港浩赛股权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手浩赛机械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李红先生为交易对手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且持有交易对手49.00%股权;张小波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人。

李红先生作为交易对手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持有交易对手49.00%股权,与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张小波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浩赛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青岛亚马逊AWS联合创新中心3号楼22层2201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130号青岛亚马逊
AWS联合创新中心3号楼22层220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李红

实际控制人:李红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机械电子产品、通用工具、索具五
金、船用产品、海工及水产养殖装备、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自营或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资本(元):10,000,000.00

关联关系:青岛浩赛机械有限公司为青岛浩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李红先生作为交易对手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持有交易对手49.00%股权,张小波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一:
1、交易标的名称:青岛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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