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格朗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3年5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5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案管理人。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法院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重整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法院已受理公司破产重整,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可能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10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之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正常推进法定程序。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苏05破申2号
2.《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苏05破申2号
苏州格朗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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