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昆山倚天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昆山倚天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昆山倚天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公司按照督查报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和货币单位检查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如错误,请说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原因并予以更正。由于改制折股及增资导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发生较大波动的,应简明扼要说明波动原因、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并根据报告期最近一期股本数补充计算可比每股指标。如存在每股净资产小于1的情况,应披露原因。
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请公司补充披露未将昆山锐之达自动化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合理性及具体依据。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针对以上问题及会计处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关于销售模式。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境外销售模式和结算币种;是否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如是,请补充披露经销商销售是否为买断式销售;(2)补充披露内销与外销模式下直销和经销收入确认方法与时点;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是否匹配;(3)补充披露内销与外销产品差异、内销和外销收入和毛利润及占总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的比重、内销和外销业务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贡献情况;(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产品各期出口是否退税、退税金额,以及出口退税对公司业绩构成的影响;(5)补充披露汇兑损益、说明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构成的影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6)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科目中外汇的有关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采取金融工具规避汇兑风险,分析并披露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其管理措施。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针对以上问题及采用何种方式针对公司内销和外销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是否准确,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是否匹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展尽调核查及核查结论进行补充披露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同时在《推荐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中补充说明对公司海外业务尽职调查方法。
5、关于持续经营能力。请公司:(1)补充分析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规模较小、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应对的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各项业务收入和毛利润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润的比例情况、变动情况、各项业务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贡献情况等补充分析披露公司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具备核心资源要素和核心竞争力;(3)对比历史年度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季节性因素,并作重大事项提示;(4)结合行业状况、市场前景、核心资源要素、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能力、新业务拓展情况、资金筹资能力、期后签订合同、期后收入实现情况等,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针对以上问题以及公司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具备核心资源要素和核心竞争力、是否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请公司:(1)结合结算模式和业务特点等补充分析并披露原因及合理性;根据下游主要销售客户实际经营情况具体测算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及是否符合公司结算政策和行业特点;结合客户还款能力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谨慎;(2)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变相虚增收入、调整收入的情形;(3)请结合经营特点、销售模式等补充分析下游主要销售客户经营情况及回款预期、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具体方式及合理性。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7、请公司对业务收入占公司 10%以上的子公司,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章第二节公司业务的要求披露其业务情况。
请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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