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9475 证券简称:江通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武汉江通动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武汉江松多媒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松多媒体”)所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0.28%,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公司股东江松多媒体所持有的公司15,116,462股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1.95%,司法冻结期限为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发生后应及时披露股权司法冻结公告,但由于执行司法冻结程序时未告知公司,公司之后在得知此事项时已过披露时限,经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人员督导,公司特补发如下公告《武汉江通动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承诺今后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公告编号:2017-034
武汉江通动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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