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9
公告编号:2019-048
证券代码:839458 证券简称:兴中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2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 1 号顺景商业中心 26 楼兴中
能源公司第一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0 月 18 日,会议通
知及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茹平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议案部门负责人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9-048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东凤能源项目借款展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中山东凤兴中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东凤能源”)的资金使用及经营运转,经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东凤能源提供项目发展资金人民币 9,200 万元,该借款将于 2019 年 11 月底期满。
为保障东凤能源的正常经营和项目工程进度,公司拟将上述借款展期壹年,借款利率仍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港华燃气提供管理服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积极履行出资人责任,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及保值增值,我司向参股企业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港华燃气”)派驻管理人员、向港华燃气提供管理服务。经测算,本年度港华燃气预计需向我司支付的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万元。
公告编号:2019-048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五名董事当中,董事长崔茹平兼任港华燃气的副董事长,董事吴剑寅兼任港华燃气的董事,上述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提请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的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48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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