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9
证券代码:839449 证券简称:华电建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华电建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立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聘请的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谢锦贞律师和黄志康律师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规定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对公司 2019 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以及相关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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