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建设: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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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17: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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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3



公告编号:2020-042



证券代码:839449 证券简称:华电建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建设”或“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挂牌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以上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票)的合法权益,针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冀江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统称“回购方”)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上述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42



(二)未出席(亦未授权他人出席)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三)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提供股东身份证明、购股证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或其他股票成本证明,并书面要求回购其股票;



(四)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五)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该部分股票需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六)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七)未损害公司利益。



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获取公司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召开终止挂牌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的五个自然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



公告编号:2020-042



期限。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后尽快与异议股东签署回购协议,并履行回购义务。异议股东在申请回购有限期限内未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异议股东所持股票的义务。



四、回购请求方式



需要回购的股东应当在承诺有效期限内,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提交或快递方式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的股份回购申请材料,并同时将上述全部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本公告指定联系邮箱,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均送达视为完成向公司提交股票回购的书面申请。



股份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填写需清晰、完整);



(2)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3)股东有效联系方式;



(4)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证券账户交易对账单(需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等必要信息。



承诺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股票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



公告编号:2020-042



购义务。

五、争议调解机制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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