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6
证券代码:839449 证券简称:华电建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7月12日,书面通
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立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全体成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文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黄文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
经核查,黄文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曹立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曹立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
经核查,曹立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高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
经核查,高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莫兆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莫兆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
经核查,莫兆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邹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邹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
经核查,邹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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