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9423 证券简称:捷智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其他
因公司未能就审计费用一事与审计机构尚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事务所审计人员进场较晚。
2021 年 4 月 15 日审计机构才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6-18
(五) 应对措施
因公司未能就审计费用一事与审计机构尚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事务所审计人员进场较晚。
2021 年 4 月 15 日审计机构才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我司预计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将积极与督导主办券商保持沟
通,有重大进展时及时公开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4
二、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对预计无法按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
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注意投资风险。若公司未能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姓名:胡杨丽;
电话:0816-2862068。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