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2
证券简称:天喜空调 证券代码:839422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四川天喜车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喜车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2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四川天喜车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147.73万股(含147.73万股),价格区间为8.80至14.00元,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8.22万元(含2068.22万元)。详见《四川天喜车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同意公司签订《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工
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有关事项;
(2)授权董事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3)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计划投资项目投资顺序和分配金额进行适当调整等;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
总数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公司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五条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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