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2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9415 证券简称:凯康电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9日10时00分-11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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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崔建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并提名崔建强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崔建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闫丽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并提名闫丽红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闫丽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李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并提名李科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李科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曹卫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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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并提名曹卫玲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曹卫玲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蒋艳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并提名蒋艳丽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蒋艳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丁欣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并提名第一届股东代表监事丁欣为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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