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穆力赛(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穆力赛(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穆力赛(上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请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开发能
力、市场前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上下游资源优势及稳定性、资金筹资能力、期后签订合同、期后收入及利润实现情况等,评估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
2、 报告期存在向个人销售的情形。请公司补充披露:(1)向个
人客户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2)向个人客户销售的必要性。(3)针对个人客户的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款项结算方式等。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说明针对个人客户的收入采取了哪些尽调措施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说明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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