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9
公告编号:2017-004
证券代码:839400 证券简称:恒祥药业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恒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恒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郑锦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4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广东恒祥医药有限公司预计在2017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锦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曾玉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的所有股东郑锦祥、曾玉梅、梅州宏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新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该交易的关联股东,若该四名股东回避表决,则该议案无法进行表决。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故郑锦祥、曾玉梅、梅州宏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梅州新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进行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04
按正常程序行使表决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恒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恒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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