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9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9346 证券简称:盛邦建设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盛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7 月 2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寇永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延长借款期限》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成都亦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将原借款
协议的借款期限 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调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公告编号:2020-031
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成都亦可实业有限公司应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前向公司归
还《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本金(500 万元)、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及其他相应款项,借款利率仍以年化 5.1%计算。公司与成都亦可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成都亦可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公布的《关于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延长借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20 年 8 月
月 14 日 13:30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公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张勇、王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1.议案内容:
张勇先生于 2013 年入职公司,一直担任公司工程部部长一职,现提名张勇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
因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王伟先生自 2019 年
公告编号:2020-031
3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故王伟先生提出辞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公布的《关于公司高经管理人员任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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