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创文化: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韵创文化资讯
2019-08-28 16:14:5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9304 证券简称:韵创文化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度相继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告编号:2019-028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上述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随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
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报公告》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