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证券代码:839304 证券简称:韵创文化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方:上海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盛”)
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博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博泰”)5%股权
交易事项:上海泰盛购买公司持有的东莞博泰5%股权
溢价转让:壹佰叁拾万元整
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工商变更登记费用、可能发生的交易税费等全部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司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25,762,713.94元,期末净资产额为2,163,357.65元。本次资产转让账面价值为壹佰拾万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东莞市博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大新路88号丰铂大厦17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行镇亭卫公路6558号032室
企业类型:法人
法定代表人:凌汉初
实际控制人:凌汉初
主营业务: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经营;日用百货、纺织品、化
工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针纺织品、服装鞋
帽、床上用品、厨具、工艺品(除文物)、玩具、五金交电、办
公设备、文化办公用品、健身器材及设备、文体用品、酒店用品、
劳防用品(除专控)、文化用纸、包装材料的零售;企业管理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咨询。(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美元2,520,000.00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东莞市博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5%)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东莞市博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91767732N,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竹路4号新竹苑14栋401、402、501、502、601室。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双方协定的价格。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东莞博泰的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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