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839304 证券简称:韵创文化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9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9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华玺、李天伦律师。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365弄6号5号楼1楼上海韵创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项。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9日09时00分-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365弄6号5号楼1楼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络人员:闾邱敏莉
电话:021-23569899
传真:021-23569809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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