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9304 证券简称:韵创文化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7日10点
结束时间:2018年01月27日12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03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22日,(在股权登记
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 365弄 6号 5 号楼 1 楼上海
韵创 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 公告编号:2018-003
项。
(二)登记时间: 2018年01月27日9时00-10时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 365弄 6号 5 号楼 1 楼上海韵创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络人员:闾邱敏莉
电话:021-23569899 传真:021-23569809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费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韵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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