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与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琛源”、
“公司”、“辅导对象”)签署的《辅导协议》,安信证券作为中琛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向贵局提交了中琛源的辅导备
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并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及 2020 年 5 月 27 日向贵
局提交了关于中琛源的第一期及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现将自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报送日至本报告出具日(下称“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第三期)的辅导工作时间为自贵局受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起即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安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针对中琛源的辅导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小组,辅导小组由田士超、郭明新、王耀、顾元钦、杨乾楠、毛凌馨、刘刚、蒋君威组成,其中田士超担任辅导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由于工作分配的原因,田士超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及组长,相应调整王耀为辅导小组组长;由于工作分配的原因,刘刚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
相关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与类别
努力曼 阿布拉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吕晚霞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何莹 董事、商务中心总监
周毅 董事、副总经理
张锡康 董事,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的授权代表
徐泽林 董事
余红英 独立董事
郑飞 独立董事
韩雪 独立董事
昌钟烜 监事会主席
司浩杰 监事
林炳甲 监事
程贺雷 研发中心总监
邢春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高超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的授权代表
王敬文 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的授权代表
(四)辅导工作内容、辅导方式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组织辅导对象学习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进一步核查报告期内特别是 2019 年度公司财务、运营情况及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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