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琛源:公司章程(2017年12月7日修订)
中琛源资讯
2017-12-11 1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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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1

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12月7日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份......2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4



第一节股东......4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6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8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9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3



第五章董事会......17



第一节董事......17



第二节董事会......19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3



第七章监事会......24



第一节监事......24



第二节监事会......2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6



第二节内部审计......27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28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29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2



第十三章附则......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由深圳市中琛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TelesourceTechnology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907



邮政编码:518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2.9395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商务



中心总监、营销总监和研发中心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需求决定市场、市场引领技术、技术指导市



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开发,电子产品、通信产品、



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不含限制项目)。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不一致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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