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时 0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91 利德宝 2023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山美路 66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6)。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定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0,968,124.8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议案》(公告编号:2023-009)。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等报酬事项。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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