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5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291 利德宝 2022 年 9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山美路 66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三年,并部分申请由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吴志敬及其配偶林爱云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志敬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时,就上述授信,公司拟向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厦门迈拓宝电子有限公司向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吴志敬、林爱云夫妇、江东红、梁惠玲夫妇、花戊戍、陈吉花夫妇、杨贤伟、洪权实向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
保。
(二)审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志敬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时,就上述授信,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提供担保措施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厦门迈拓宝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吴志敬、林爱云夫妇、江东红、梁惠玲夫妇、花戊戍、陈吉花夫妇、杨贤伟、洪权实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定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0,968,124.8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议案》(公告编号:2022-02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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