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宝: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德宝资讯
2022-08-25 21: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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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25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志敬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申请贷款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三年,并部分申请由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吴志敬及其配偶林爱云为该笔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志敬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时,就上述授信,公司拟向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厦门迈拓宝电子有限公司向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吴志敬、林爱云夫妇、江东红、梁惠玲夫妇、花戊戍、陈吉花夫妇、杨贤伟、洪权实向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志敬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时,就上述授信,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提供担保措施如下:



(1)全资子公司厦门迈拓宝电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吴志敬、林爱云夫妇、江东红、梁惠玲夫妇、花戊戍、陈吉花夫妇、杨贤伟、洪权实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决定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0,968,124.8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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