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7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
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2年 1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吴志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54,416股,占公司股本的18.74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江东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上述
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27,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8.6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花戊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82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曹克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黄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1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吴志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2-004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为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发展、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一)《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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