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9291 证券简称:利德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志敬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54,416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74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江东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2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花戊戍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2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贤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2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洪权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82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6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1-021
提名吴志峰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晓玲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钟兵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履行职责,本次换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厦门利德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1
《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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