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1
一、借款情况概述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广安支行贷款人民币420万元整,
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拟为固定利率年利率5.44%,本次银行贷
款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借款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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