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5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9280 证券简称:逸臣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公告编号:2017-04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卫星,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年 03月 06日
合伙期限:2012年 03月 06日至 2112年 03月 05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3310 万元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18),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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