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9280 证券简称:逸臣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7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晓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报告》
1、议案内容: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 公告编号:2017-03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2
广州逸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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