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方股份: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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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19: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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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31

证券代码:839235 证券简称:弘方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6年11月25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上海市长宁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上海久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孙毅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



4.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陈超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无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四)基本案情:



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向原告购买立式钻孔攻



牙中心零部件,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 14,106,098 元。被告已向原



告支付货款10,252,000元,尚欠原告货款3,854,098元。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3854098 元(大写:叁佰捌



拾伍万肆仟零玖拾捌元整);



2、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6年4月5日



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人民币 287140.14元



(大写:贰拾捌万柒仟壹佰肆拾元壹角肆分整),自2016年4月6



日至2016年5月18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22623.17 元(大写:贰万贰仟陆佰贰拾叁元壹角柒分整),2016



年5月19日至2016年11月9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的利息损失 81498.11 元(大写:捌万壹仟肆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



整),以及自2016年11月10日实际给付货款之日期间的利息损



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被告给付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的诉讼依据: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3月4日签署的《还款协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1、本案两次开庭审理,目前在和解阶段。



2、针对我司提出的和解方案我方和对方处于积极洽谈阶段。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诉讼金额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重为8.3%,故当时未



披露,根据会所最新给出的初步审计数据,本次诉讼金额已超 2016



年度净资产的10%,故进行补充披露。



除此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未受到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后,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传票。



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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