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5-31
证券代码:839235 证券简称:弘方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司法冻结 35,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2.32%。司法冻
结期限为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9年5月7日止。冻结股份已在
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1、申请人郭义早于2017年4月24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00万元的股份。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判定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00万元股份。冻结期限为二年。
2、申请人严国飞于2017年4月24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700万元股份。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700万元股份。冻结期限为二年。
3、申请人王世兵于2017年4月24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父亲的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400万元股份。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0万元的股份。冻结期限为二年。
4、申请人赖少兵于2017年4月24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00万元股份。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600万元股份。冻结期限为二年。
5、申请人刘满珍于2017年4月24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00万元股份。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00万元股份。冻结期限为二年。
6、申请人郭志华于2017年4月24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2200万元的股份。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陈启维、陈怡的父亲陈超在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200万元股份。冻结期限为二年。
7、申请人罗建雄于2017年5月8日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智梅及其配偶陈超在银行的存款2200万元或者查封其等值财产。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智梅及其配偶陈超在银行的存款2200万元或者查封其等值财产。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查封其他财产期限为二年。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冻结的股份被依法处置,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一)司法冻结所涉股东
股东姓名(名称):陈超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已去世)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3,080,000,60.74%
股份限售情况:23,080,000,60.74%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3,080,000,60.74%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其持有的湖北弘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3508万股已被司法冻结,详情见本公司公告2017-015。
(二)司法冻结所涉股东
股东姓名(名称):杨智梅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实际控制人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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