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9224 证券简称:田中科技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福建田中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福建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福建田中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90 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对黄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田中机械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黄志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且未披露
公告编号:2024-02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志明与他人签订协议,约定将其持有
公司的 199 万股股份,通过该协议委托他人代持。
公司未在 2018 年至 2021 年的半年报、年报、年报摘要和 2022 年半年报等
相关报告,以及 2020 年 2 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 10 月《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2020 年 11 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2020 年 11
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二次修订稿)》、2020 年 11 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2020 年 11 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四次修订稿)》、2020
年 12 月《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 年 7 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022 年 8 月《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等有关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存在股权不明晰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三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黄志明作为田中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担任田中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在收到本行政监管措施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福建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黄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黄志明应当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公告编号:2024-025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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