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09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9223 证券简称:锐丰智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333,853.6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49,895.63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 4,029,000 股。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1.5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6,86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889,000 股。
公告编号:2021-020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我司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企业所得税,后续将由我司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公告编号:2021-020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送股(或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增)
限售流通股 20,675,000 76.97% 3,101,250 23,776,250 76.97%
无限售流通股 6,185,000 23.03% 927,750 7,112,750 23.03%
总股本 26,860,000 100.00% 4,029,000 30,889,000 100.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0,889,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250 元。
八、 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嘉陵江东街 18 号 6 号楼 11 层
联系人:王海洋
电话:025-84452466 传真:025-85238505
九、 备查文件
(一)《江苏锐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1-020
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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