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 839210 证券简称: 天威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10:00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良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4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秘书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32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议案是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12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由于董事贺良梅、周国伟、张涛为关联方,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需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提议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告中第(一)项至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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