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公告编号:2017-026
证券代码: 839210 证券简称: 天威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
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
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公告编号:2017-026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
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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