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9208 证券简称:京格建设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京格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10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9)年 12 月 31 日和(2020 年 01 月 01 日)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91,464,366.05 4,735,382.84 96,199,748.89 5.18%
负债合计 48,621,686.19 4,800,621.40 53,422,307.59 9.87%
未分配利润 -1,569,182.27 -65,238.56 -1,634,420.83 4.16%
公告编号:2021-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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