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8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9201 证券简称:天昱园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司法冻结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公司股东王彤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18%。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226,655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1,773,345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止。冻结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因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009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倍卓三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达机械有限公司履行裁决书的义务(执行案号为【2021】京01执756号),公司股东王彤以其持有公司15,000,000股为北京倍卓三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执行担保,占股公司股本的18.18%。2021年10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王彤提供担保的15,000,000股,冻结期限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0日止;2021年10月25日,公司通过工商查询知悉此项司法冻结。
二、被冻结事项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执756号,请公司协助法院解除对王彤持有的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元股份的冻结。后续,公司未收到任何法院文书及行政机关的通知。
2023 年 3 月 7 日 , 公 司 通 过 查 询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官 网
(https://nm.gsxt.gov.cn)知悉,系统公示显示解除司法冻结王彤持有公司的1500万股权,解除冻结日期为2023年3月2日。
二、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01执756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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