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8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9201 证券简称:天昱园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状况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28 日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4,585,658.8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5,780,526.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2,5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375,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7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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