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深圳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股东......5
第二节股东大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董事会......19
第一节董事......19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监事会......27
第一节监事......27
第二节监事会......28
第八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29
第一节信息披露......29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30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内部审计......32
第十章通知......33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6
第十三章附则......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原深圳市瑞福来电子有限公
司以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数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现
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深圳瑞福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高新建工业园B6 栋 201-501 层、4 栋第二层
第五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续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市场导向、开拓创新、追求卓越,成为世界
领先的智能电子科技企业;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财富, 服务于社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通信和智能终端软件、硬件的研发与销售;电脑周 边产品、手机配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计算机、通信和智能终端软、硬件的生产;电脑周边产品、 手机配件的生产。
第十三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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