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839160 证券简称:浙特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仲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内容: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科目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
2、影响金额(元)
变更前 金额 变更后 金额
管理费用 28,265,343.73 管理费用 26,858,512.26
税金及附加 0 税金及附加 3,148,587.27
营业税金及附 1,741,755.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0
加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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