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特电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浙特电机资讯
2017-04-21 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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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839160 证券简称:浙特电机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7日9:00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7日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2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公司二楼办



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8:30-16: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公司二楼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吕霞



联系电话:0575-83000506



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加佳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







传真:0575-8300051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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