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上海陛通半导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上海陛通半导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办券商”、“申万宏源”)作为上海陛通半导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陛通股份”或“挂牌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会同本公司、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以下简称“律师”),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
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讨论和说明,并协助本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并回复如下(除非另有说明,本回复说明中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
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
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
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具体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三节 公司治理”之“九、关联方资金占用”
中补充披露如下:
“九、关联方资金占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