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2
关于宁波爱乐吉电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宁波爱乐吉电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吉”、“拟挂牌公司”或“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收到贵公司关于宁波爱乐吉电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材料的反馈意见。
财通证券会同拟挂牌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核查,就审核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在本回复的基础上,结合主办券商的督查审核机制,形成了反馈督查报告。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回复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的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目录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2
2、财务数据简表格式准确性等问题......4
3、关于盈余公积计提问题......6
4、关于销售模式问题......9
5、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20
6、关于关联交易 ......40
7、关于子公司......55
8、关于其他应收款......59
9、关于其他应付款 ......64
10、关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问题 ......74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75
三、申请文件的相关问题......75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七、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资金拆出”中披露如下内容:
关联方 拆借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宁波培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7,680,000.00 2014.1.1 2015.9.30
宁波培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6,420,000.00 2015.10.1 2015.12.31
宁波培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16.1.1 2016.4.30
朱景宽 615,000.00 2014.7.1 2015.6.30
朱景宽 500,000.00 2015.10..1 2015.12.31
2014年度、2015年公司向宁波培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收取利息费用560,000.00元、420,000.00元。2014年度按年利率5.6%,平均本金10,000,000.00元收取利息, 2015年度按年平均利率5.6%,平均本金10,000,000.00元收取利息,以上本金及利息费用均已到期支付。公司拆出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资金拆出计息率与银行借款计息率基本相符,两者相抵后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2014年度、2015年度向朱景宽共收取借款利息费用38,416.44元,利息费用金额较小,对当期经营成果影响不大。2016年1月1日,向宁波培源电器有限公司拆出资金6,000,000.00,按年利率4.35%收取利息,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收到利息87,000.00元,本金全部还清,上述借款履行了审批程序。除上表所述签订借款协议的关联方资金拆借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的关联方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无偿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申报日,关联方占用资金6,000,000.00已全部收回。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培源电器和朱景宽发生资金拆借时,由董事长俞培军、总经理朱景宽及时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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