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9140 证券简称:东进航科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公司拟与自然人股东辛春贺共同出资成立“沈阳哈希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公司认缴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 12 个月内未发生连续购买或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2
会议表决情况: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辛春贺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哈希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审核为准)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无人机及信息系统集成等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 出资比例或 实缴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金额
辛春贺 现金 600,000 60% 0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400,000 40% 0
(二) 出资方式
公告编号:2024-002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投资协议,以工商登记变更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增加公司在东北地区通用航空及无人机领域的业务范围,以增加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标的公司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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