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9106 证券简称:七麦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七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8日14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8日16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数码大厦B座23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2017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8日13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数码大厦B座23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芳
联系电话:010-51727381
邮箱:lilifang@budin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数码大厦B座23层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七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二)《北京七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七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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