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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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瀚信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广州瀚信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兴证
券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2023 年修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广州瀚信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菁证
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瀚信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前次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时,华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
员为:沈颖、邵一升、石游悦、顾敏、梁肇基、杨磊、陈芳,
其中沈颖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广州瀚信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华兴证券正式员工,具有从事证券承销
业务的相关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专业知识和投资银行
业务工作经验,拥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
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辅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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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小组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开展尽职调查、
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和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
学习和培训等活动。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华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严格遵守上市辅导
协议的约定,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
信用的原则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尽职调查
辅导工作小组继续根据前期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与实施
方案》,全面推进 2020-2022 年财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函证、对期间费用等事项进行抽
凭测试、业务与技术底稿的收集整理工作。
(2)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辅导工作小组召开了中介机构协调会,会同律师、会计师
和公司财务人员,就前述尽职调查事项和业务部门规范运作情
况展开讨论。
(3)日常督促
辅导工作小组还对公司进行日常督导,确保公司建立完善
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保持有效的
财务内部控制。
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
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
念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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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不再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其审计机构,另行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为其提供审计等相
关服务,并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和规范
工作。本辅导期内,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律师)
和司农会计师作为专业证券服务机构,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
导工作。司农会计师持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司农会计师
在本辅导期内,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的进销存情况进行梳
理,积极推进 2022 年审计工作。信达律师作为专业证券服务机
构,配合辅导工作小组进行关于董监高调查表的编制及其他法
律方面的规范工作。在信达律师和司农会计师的积极配合下,
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开展的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的辅导目
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目前已建立起相对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
制体系,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和规范。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帮助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对象目前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仍需要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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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上,目前辅导对象的独立董事治理体系
尚未完全规范;业务和财务规范上,公司项目管理系统和 ERP
系统已上线,但运行效果仍有待观察。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最
新的创业板审核动态,及时向辅导对象传达监管审核理念,督
促辅导对象按照监管要求对财务进行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沈颖、邵一升、石游悦、
顾敏、梁肇基、杨磊、陈芳,其中沈颖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主要辅导工作计划如下:
(1)尽职调查
辅导工作小组计划继续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进
一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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