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1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近期,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签署了中国铁塔第三批次梯级锂电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捌千万零肆千元整。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19层,
法定代表人为佟吉禄,
注册资本为12,934,461.5024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为91110000717843275N,
公告编号:2019-021
主营业务为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储能锂电池市场的一次重大突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和销售将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见到因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合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次梯级锂电池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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