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2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司法冻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深圳市壹海征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明军因投资回购事宜提起仲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陈明军名下持有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司法冻结,详细情况请参见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因公司相关股东未能及时将股权司法冻结的情况通知公司,致使该事项已过披露时限,现予以补充披露,公司对股东股权司法冻结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严格依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治理及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