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9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9090 证券简称:山木新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自然人封珍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木电子”)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由原来的100万增加至750万元,增资后持有新木电子股份比例为75%,自然人封珍出资250万元,增资后封珍持有新木电子股份比例为2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之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8-018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一) 自然人
姓名:封珍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出资。
公告编号:2018-018
本公司与自然人封珍拟对控股子公司新木电子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由原来的100万增加至750万元,增资后持有新木电子股份比例为75%,自然人封珍出资250万元,增资后封珍持有新木电子股份比例为25%。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有助于促进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拓展能力以及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做出的决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18-018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山木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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